“组织的日常跟踪关注和暖心回访,给了我很大的温暖和鼓励,让我迅速调整好心态,轻装前行,重拾对工作的激情。”8月中旬,团风县农业农村局二级单位年轻干部童某处理处分影响期届满,在开展完回访教育与考核评价后,快速找回工作状态。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在认真研读上级纪委关于回访教育工作文件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工作的提示》,从回访对象、责任单位、回访时间、程序要求、材料清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
“我们以往的回访工作大多采取集中回访模式,一般半年才进行一次,今年这次工作提示的印发实现了回访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定期于每月初审理部门整理回访教育及考核评价名单,交于各责任单位(部门)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和考核评价。”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还规定了每名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必须明确一名教育帮带责任人,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等情况跟踪了解和日常教育管理,3月以来,共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和考核评价6批次,回访考核党员干部200余人。
该县纪委监委回访教育实行分级分工负责,按照“谁处分谁回访”原则,由作出处理处分的乡镇纪委、派出机构、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或为主统筹实施,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采取谈心谈话“直接访”、圆桌座谈“集中访”、本人联系“电话访”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提升回访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
“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我们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做到既打‘板子’又开‘方子’,解‘心结’、祛‘心病’,常态化、规范化推进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处理干部重燃干事创业热情。”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